山東公車改革新政有哪些變化?

從山東省公務公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山東省事業單位和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在推開,將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根據公車改革意見,省屬企業副職負責人原則上取消配備公車,鼓勵事業單位正廳局級正職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 。
規定區域內公務出行
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
日前,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山東省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山東省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對此次公車改革有關政策作出明確規定 。
根據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意見,全省各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參加本次改革 。省垂管系統中的市、縣(市、區)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同級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原符合配備公務用車條件的人員參加本次改革,目前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的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 。取消事業單位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業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等車輛,規定區域內公務活動出行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 。鼓勵正廳局級事業單位的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原符合配車條件的“兩院院士”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可以保留實物保障工作用車,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意見要求,將應改單位和符合參改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從嚴核定保留車輛,事業單位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可保留必要的業務用車,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和業務保障;從緊確定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或公務交通補貼范圍和標準,堅決避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現象 。各參改單位要科學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確保改革后公務交通費用低于改革前支出 。
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意見強調,各事業單位要嚴肅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紀律 。
企業其他人員不屬于
公車制度改革范圍

按照《山東省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由省委和省委委托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原則上通過配備公務用車保障履職需要,也可以自愿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省屬企業副職負責人原則上取消配備公務用車,采取發放交通補貼方式 。采取配備公務用車方式的,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公務交通補貼 。省屬企業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參照省直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確定 。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公務交通補貼不超過1690元/月、副職不超過1560元/月 。省屬企業負責人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屬于履職待遇事項,在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之外單列,為稅前收入 。
新購置的轎車型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原則上要控制在購車價格18萬元(不含車輛購置稅)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 。商務車型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要控制在購車價格38萬元以內、排氣量3.0升(含)以下 。改革后保留車輛無法保障必要公務出行,企業可租用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選定的汽車租賃企業的車輛,但必須從嚴控制租車范圍、車型和數量,不得租用超標車輛,并做好租車登記、臺賬資料留存等工作 。
省屬企業公車改革實施意見還強調,本次車改的人員范圍是企業負責人,企業其他人員不屬于本次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范圍 。防范實行變相的公務交通補貼全員福利化 。此外,省屬企業各級權屬子公司(含分支機構)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由省屬企業(集團)負責審核,于7月底前完成 。
【山東公車改革新政有哪些變化?】關于公務用車改革方案和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的請示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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