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么


【國際足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么】國際足球聯合會簡稱國際足聯,由比利時、法國、丹麥、西班牙、瑞典、荷蘭和瑞士倡議,于1904年5月21日在法國巴黎成立 。
1、國際足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 。每個正式會員協會有一票表決權,但準許派3名代表參加討論 。只有代表大會才能夠修改章程和規則 。通過一項章程修改議案必須獲得投票的3/4 。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法 。決議在代表大會通過3個月后生效 。國際足聯主席由代表大會選出,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21人組成的執委會行使一切職權 。
2、國際足聯的任務是:促進足球運動的發展;通過組織各級(業余、非業余、職業)比賽及其他手段發展協會會員、官員和運動員之間的友好往來;貫徹聯合會的章程、代表大會決議和比賽規則;禁止種族、政治和宗教信仰歧視 。
3、國際足聯的宗旨是:促進國際足球運動的開展;發展各國足球協會之間的友好聯系 。國際足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行1次 。每個正式會員在大會上有1票表決權 。國際足聯主席由代表大會選出,任期4年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21人組成的執行委員會行使管理權 。執委會中的副主席和執委由各洲聯合會根據名額選派 。國際足聯下設財務、世界杯賽、業余、裁判、運動員資格、技術、醫務、新聞出版和紀律等委員會 。現任主席約瑟夫·布拉特(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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