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形式美


什么是形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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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是客觀事物外觀形式的美 。包括線、形、色、光、聲、質等外形因素和將這些因素按一定規律組合起來,以表現內容的結構等 。從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到亞里士多德,再到黑格爾、荷迦茲等都對形式美做了探討,但都存在割裂內容與形式的傾向 。
馬克思主義對形式美做了科學的分析 。認為色彩、線條、形態等本是現實事物的一些屬性,按照一定規律組合起來,就具有了審美意義,其組合規律包括兩個層次,一是總體組合規則,即和諧,要求達到多樣統一;二是各部分組合規律,主要平衡、對比、對稱、整齊、比例、節奏、賓主、參差等 。藝術作品中的形式美,是一切藝術形式中普遍具有的一種非獨立的藝術因素 。形式美與內容美密切聯系,一切美的內容都必須以一定形式表現出來,一定的形式美不能脫離內容而存在 。
形式美名詞解釋:
客觀事物和藝術形象外在形式上的美,具有相對獨立性和自身內在的發展規律 。如聲音、色彩、線條、形狀等自然形式以及由它們構成的對稱、均衡、多樣統一、黃金分割等形式法則 。它們在人們長期實踐活動中同社會生活發生聯系而逐漸有了審美意義 。
擴展資料:
客觀事物在外在形式上表現出來的美,常相對于內容美而言 。
其要素是能給人以美的感受的物質材料、手段,如語言、形狀、線條、色澤等 。
其法則是形式因素之間的均衡、對稱、對比、參差、變幻 。其基本規律則是多樣統一與和諧 。形式美與內容美既有統一性,又有矛盾性,各自有相對獨立的審美價值,在美的創作中既不能否定形式美,也不能離開內容而片面強調形式的美 。
作為重要的范疇,形式美一直是西方美學史與藝術哲學中極其關注的問題,同時這也是一個仁智各見、充滿紛爭的問題 。
關于什么是形式的問題,源遠流長,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臘早期,又可后延至后現代思想家 。盡管有著近似的問題域,但各個時期的觀點都是不同的,相互區分開來,這種區分折射出了思想自身的變化 。
古希臘的哲學家與美學家認為,美是形式,傾向于把形式作為美與藝術的本質 。在畢達哥拉斯學派看來,藝術產生于數及其和諧,而這和諧就關涉形式的問題 。
柏拉圖將具體的美的事物與“美本身”區分開來,那么,具體的藝術作品作為美的東西,只能是美本身的賦予和對美本身的摹仿,藝術則是摹仿的摹仿,與真理相隔三層 。
擴展資料:
①在藝術上,隨著機器復制、通信與信息技術的革命,全球化文化市場的形成,藝術的性質和存在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甚至有人提出藝術終結的理論;
②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市場的作用,使得工業生產競爭方向從實用功能轉向了審美功能;
【什么是形式美】③在批評模式上,后結構主義、后殖民主義、女性主義、新歷史主義等在挑戰傳統的審美批評 。這些挑戰迫使哲學家們重新思考美學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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