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國家的概念是什么?


民族國家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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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如下:
民族國家的概念:西方國家建立的現代、統一的民主共和國 。
“民族國家”是一個西方概念,縱觀15世紀后的世界歷史,很多國家都有相同的發展趨勢和取向,即相繼從封建制度中脫胎,努力建設現代、統一的民主共和國 。西方學界將這個過程和目標稱為建設“民族國家” 。
從歷史角度對民族國家進行溯源,得出民族國家是國家形態演化的產物,具有民族性、主權性和公民性 。
民族國家的特點:
這些民族宣稱,每個民族都需要有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保護自身利益和生存,民族的利益是創建國家和國家存在的理由和目的 。于是,以民族為旗號建立起的這些國家與民族合為一體,稱為“民族國家” 。
民族國家是指歐洲近代以來,通過資產階級革命或民族獨立運動建立起來的,以一個或幾個民族為國民主體的國家 。
認同概念:
民族國家是政府體制的一種形式 。而民族則是共同體的認同概念,其來源可以是共享的體制、文化、或族群 。民族國家這個概念應此包括以公民國族主義及種族國族主義等不同的思維,主要取決于認同概念的形成要素 。
所謂的單一民族國家,所有公民共享一價值、歷史、文化、或語言,不論是繼承前帝國王國的統治范圍或者是當代全球化的移民現實來說,少有國家符合此類型 。因此,當代民族國家常為多民族國家而多元文化主義常用來形塑及爭取對體制的認同 。
民族國家的形成是歐洲在19及20世紀主導的現代性民族自決和自治概念及實踐 。
與18世紀歐洲的傳統帝國或王國不同,民族國家成員效忠的對象乃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認同感的來源可以是傳統的歷史、文化、語言或新創的政體 。
在18世紀在歐洲經典的非民族國家包括多民族的帝國如歐洲中部的奧匈帝國、歐洲東部的俄羅斯帝國和歐洲東南部的奧斯曼帝國以及眾多小的、今天被看作亞民族的國家 。
從一個民族構成政府體制,或者由數個民族經同一共享的政府體制構成的國族,都是民族國家的可能結合形式 。
擴展資料歐洲在19世紀一些這些國家被民族主義運動推翻 。一些老的民族國家如英國和法國似乎是在19世紀前通過結合周邊的小國家形成的 。
位于歐洲中部的奧匈帝國和昔日興起于亞洲西部、后向歐洲東南部和非洲北部擴張的奧斯曼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分裂 。俄羅斯帝國在漫長的蘇俄內戰后成為蘇聯 。
一些小國家幸存了,比如列支敦士登、安道爾、摩納哥和圣馬力諾,今天的梵蒂岡是1929年通過意大利與羅馬天主教會之間簽署的拉特蘭條約產生的 。
【民族國家的概念是什么?】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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