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無人機管理規定 民用無人機管理規定?


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
【民用無人機管理規定 民用無人機管理規定?】1.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使用機場飛行空域、航路、航線,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飛行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
2.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根據飛行活動要求,需要劃設臨時飛行空域的,應當向有關飛行管制部門提出劃設臨時飛行空域的申請 。劃設臨時飛行空域的申請,應當在擬使用臨時飛行空域7個工作日前向有關飛行管制部門提出 。負責批準該臨時飛行空域的飛行管制部門應當在擬使用臨時飛行空域3個工作日前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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