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訴離婚應該先到法院嗎?


起訴離婚要去法院起訴 。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步驟: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
第三,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 。
第四,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
【要起訴離婚應該先到法院嗎?】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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