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沒有義務伺候公婆【媳婦有義務贍養公婆嗎】

【媳婦沒有義務伺候公婆【媳婦有義務贍養公婆嗎】】 民法典新規定,兒媳和女婿是沒有贍養公婆和岳父母的義務的,但我們這里又廣泛地流傳著,“兒孝不孝不算孝,兒媳孝才算孝;女兒孝不算孝,女婿孝才算孝”這一說法 ?,F在卻恰恰把這兩位排出了 。
法律是冰冷無情,但傳統道德不能丟 。如果是一個夫妻同心同德的家庭,夫妻是一體的,并不能因為法律的規定,而對需要養老的一方坐視不管,袖手旁觀 。幫助丈夫照顧公婆,幫助妻子照顧岳父母,這是夫妻雙方應盡的職責,夫妻不能有難同當,有福同享,那還叫夫妻?再說父母是孩子的榜樣,孩子們會上行下效,潛移默化 。會后你的兒媳或者女婿也這樣對待你,你有作何感受?所以一般和睦家庭是不會那么分工明確,有善良之心的人,也不會那么做的 。
但也不排除有這樣的人,分工明確,義務各擔的家庭,但注定這些家庭是不團結和諧的,會遭到周圍人家戳脊梁骨的,這樣的家庭很難興旺發達 。百善孝為,夫妻之間卻涇渭分明,同床異夢,離心離德,還指望有多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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