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有什么區別和聯系 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范文( 二 )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_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 。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 。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 。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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