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那英腳踹粉絲的事情,各位對“公共場所對公眾人物拍攝是否是偷拍?”說一說觀點可以嗎?

【就最近那英腳踹粉絲的事情,各位對“公共場所對公眾人物拍攝是否是偷拍?”說一說觀點可以嗎?】明星在公眾場合被粉絲拍攝 , 這種特殊情況應該不屬偷拍行為:第一 , 拍攝者是你的粉絲 , 免不了馬上就想拍一下;第二 , 就是不是粉絲 , 看到明星等公眾人物也管不了那么多 , 就先搶一下鏡頭 , 因為有時候連征求一下合影都走不近前;第三 , 追星族是世界通病的狂拍者 , 只要見到明星名人就拍個過癮 。應該說不管是想拍個與明星同框發發抖音也好、朋友圈也好、只做留念也好 , 都是針對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的正常行為 , 這行為既?惡意也不是偷拍隱私 , 作為一個明星名人應該沒有一個不受所謂“偷拍”所困擾 , 但是除了那英之外還沒有發現有人暴怒打人 , 假如不征求你同意的拍攝就踢人 , 那么很多時候都是上百計的人同時“瘋狂偷拍明星”那么你?多少腳可以踢人了 。我想說一下就是 , 作為明星你不喜歡人不征求你同意就拍你 , 你可以反感可以氣憤 , 但是你可以用其他方式表達你的不滿 , 打人絕對是不行的(因為這畢竟不是偷拍隱私) , 打人絕對是淺薄庸俗低素質的行為 , 盡管不征求公眾人物同意就拍攝是不禮貌甚至是違規的行為 , 但是不至于被這樣的暴力 , 甚至有人過分的認為:你不能接受不征求你同意的情況下拍攝你 , 那你就不要當明星(這個說法雖然非常不妥) 。反正那英必須為你的暴力行為買單!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