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

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主要任務是:聽取和審議研究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提案工作報告;選舉產生新一屆研究生委員會;表彰學年優秀研究生干部 。
研究生代表大會制度是研究生會組織的重要制度 , 是研究生在校園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 。復旦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是復旦研究生依法依規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治理的機構 。
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主要是完成以下內容:
1、聽取和審議研究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提案工作報告;
2、選舉產生新一屆研究生委員會;
3、表彰學年優秀研究生干部;
4、征求廣大研究生代表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 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 。
【學生】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對校研究生委員會和校研究生會所作的工作報告進行質詢并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3、有通過提案直接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同學意見的權利;
4、有就校研代會的職權范圍內提出議案和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
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時間:一年召開一次 。研究生大會指的是研究生代表大會 。有每個院校進行投票選舉出代表到學校去參加大會 。大會的主要內容是審議過去一年的工作報告和未來一年的工作計劃 。最后經過大會人員投票選舉產生新一屆的主席團成員 。
研代表應符合以下條件:
1、 正式注冊的哈爾濱工業大學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 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3、 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 , 品行端正 , 積極上進;

4、 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 , 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 。
研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1、 研代表享有下列權利:通過符合學生會組織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 , 在研代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 享有表決權;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職權范圍內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 , 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對學生會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
2、 研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積極行使代表權利 , 認真履行代表職責 , 按時參加相關會議;認真學習 ,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學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聯系學生 , 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監督學生會組織開展工作 , 提出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會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
研代會及其常設機構的主要任務:
1、 審議學生會組織工作報告;選舉產生新一屆研究生會主席團;制定及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 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 。
2、 常任代表會議(簡稱“常代會”)作為研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 , 負責監督評議學生會組織工作、監察組織章程和工作條例等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學生會組織工作報告、選舉決定領導機構組成人員調整等重大事項 。
研代表的構成要求:根據《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相關要求 , 研代表經班級、學院(部)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 。研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學生會組織所聯系學生人數的1% , 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 , 其中非校、學院(部)學生會組織骨干的研代表一般不低于 60% 。
研代表選舉流程:
1、研代表名額分配:各學院(部)研究生會在所在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 , 按照學院(部)分配名額 , 開展選舉工作 , 具體名額詳見附件1 。
2、研代表選舉:各學院(部)研究生會在所在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 , 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研代表的選舉工作 ,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 充分發揚民主 , 廣泛征求學生的意見 , 保證學生參與的數量和比例 , 選舉研代表差額比例不小于20% , 著重注意選舉研代表要覆蓋各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 , 注意兼顧專業、性別、少數民族比例等 。

3、研代表公示:各學院(部)研究生會按照規定產生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名單后 , 應在一定范圍內以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 , 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 公示無異議后產生研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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