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常州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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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關于如何判定失業人員是否重新就業的標準問題,國家有專門規定: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
【常州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據此,失業人員在打零工期間,只要沒有新的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就不屬于失業保險上的“重新就業”,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也就是說,領金期間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
二、常州失業保險金領?。?br />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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