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材料騙貸31次致銀行損失3億余元,重審后獲刑2年8個月(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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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貸款,熊英依葫蘆畫瓢騙了31次 。
十堰市張灣區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6年,熊英利用實際控制的或者借用的11家公司名義,虛構與東風系企業存在購銷業務、應收賬款,偽造購銷合同、供貨發票,以虛假的應收賬款債權作質押,騙取銀行貸款31筆共計3.104億元,尚有3.04076億元貸款未歸還 。
張灣區法院認為,截至本案一審前,熊英仍無實際還款行為,銀行巨額資金仍處于風險之中,應當認定給銀行造成了3.04076億元的巨額經濟損失 。
【女子假材料騙貸31次致銀行損失3億余元,重審后獲刑2年8個月】2021年8月26日,張灣區法院判決,熊英犯騙取貸款罪,獲刑4年6個月 。
假貸款材料多數是路邊貨
熊英在庭審上自述,稱11家與她有關的公司只有一家在營業,剩余10家都是她為了辦貸款而成立或更改法定代表人,11家公司與東風相關公司沒有任何業務往來,10家公司的“辦公地點”是一家連鎖酒店的兩間客房 。
貸款的假資料從何而來?
熊英說,她從工行拿到貸款資料清單后自己動手做,自己做不出來就找別人做 。承兌匯票是她找人要的復印件然后再找復印店“修改”;假發票也是找該復印店買的;假公章是在三家路邊公章店私刻的 。
復印店老板龔某麗交代,她的復印店位于三堰加油站旁的巷子里,位置偏僻 。熊英找到她前,她就曾給人做過假增值稅發票,電腦里有“掃描件” 。她按照客戶要求修改時間、發票號、購貨單位、金額等,然后按照客戶要求交給對方電子檔或者紙質檔 。
熊英聘用員工楊某介紹,進入公司工作后,她的日常工作是按照熊英的安排不停地準備貸款材料,做一些雜事 。她的同事經常去稅務部門開票、抄稅 。
都是空殼公司如何開票?4月27日,熊英所控制公司的一名員工受訪時并不愿意多談,她只是說:“老板控制的公司互相偽造一些業務來開票 ?!?br /> 熊英騙來的貸款用在何處?
熊英介紹,十堰某寫字樓11層是她買的,付了一半錢;在武漢江夏有一套價值1000多萬元的別墅,首付330萬元中200多萬元是貸款;在海南三亞以其兒子的名義買了一套價值400多萬元的房屋 。
熊英貸出來的錢大部分用在煤礦上 。
她交代,她實際控制的墨函公司與陜西榆林一煤礦簽訂了掛靠協議 。協議主要內容是:把一號治理區的煤挖出來賣掉,再回填給農民耕種 。2014年4月開始投資,共投資了2億多元 。
除上述用途外,熊英貸出來的款還用來還利息、借給他人、幫他人還貸 。
一名參加熊英受審的人士說,熊英說的一句話讓他感到沉重 。熊英說:“我現在沒能力還工行欠款了,只有等我在陜西的礦開工了才有錢還 ?!?br /> 兩名接近熊英的人士說,據他們了解,熊英投資的煤礦經營狀況不容樂觀 。
工行連犯31次低級錯誤的原因令人匪夷所思
工行辦理“有追索權國內保理融資”貸款前有一系列的嚴苛手續 。
工行十堰分行城西支行員工楊某介紹,第一步,貸款人提供融資申請,并提供相應發票及資料;第二步,工行客戶經理核實材料真實性,并前往應收賬款的購貨方上門核實應收款的真實性;第三步,第二調查人及支行分管行長簽字并報分行相關部門審核;第四步,上分行貸審會討論;第五步,如果通過,貸款人提交資金配置申請;第六步,銀行方每個月對資金的去向跟蹤調查 。
31筆貸款提供的都是虛假資料,是如何過審的?
楊某說:“只核對了發票號和開票單位是真實的,其他的我沒有去核實 。本來要去東風公司核實的,熊英說我們銀行和東風公司沒有業務往來,不會接待我們,讓她自己去并開承諾函,我輕信了她的話,沒有嚴格按照工作流程走 。2015年我們發現熊英用來貸款的公司經營有問題,想跟她一起去東風公司,到了門口,熊英說東風公司不會接待我們,我們在門口拍了一張照就走了 。市行也沒有嚴格審核,都以我們報上去的資料為準 ?!?br /> 該行另一員工王某某稱,他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職責,沒有嚴格把控貸款企業,沒有嚴格地核實貸款材料的真實性,導致貸款企業提供的很多資料都是虛假的 。
騙貸為何能持續三年?
楊某稱,2016年后該行發現熊英公司經營欠佳,便決定用流動資金貸款來覆蓋“有追索權國內保理融資”貸 。這是上級要求的,“實際上就是用自己的錢還自己的錢” 。
熊英的說法與楊某“上級要求”一說吻合 。
熊英介紹,有一次上級來到工行十堰分行檢查,貸款銀行就用小企業金融貸款把之前的貸款覆蓋,到期一筆覆蓋一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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