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醫保 成都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


成都居民醫保 成都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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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報銷 。具體報銷比例如下: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在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公益性基層醫療機構,一般是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個保險有效期內報銷不超過200元 。(包括新農合和少兒醫保)
大學生參保人
大學生在首診醫療機構 (多數為校醫院) 產生的門診費用可以報銷60%,一個保險有效期內報銷不超過500元 。
大學生因外傷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門診醫療費,50元以上部分按90%報銷,一個保險有效期內報銷外傷門診醫療費最高不超過800元 。
注:新農合、少兒互助金就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如何報銷?
【成都居民醫保 成都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者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 , 可持醫保電子憑證或帶芯片的社會保障卡,直接刷卡結算 。若不能直接刷卡結算的,消除不能刷卡因素后可在就診醫療機構補刷卡報銷相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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