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征收公告


2023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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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2023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征收公告】濟(歷城)征告字〔2023〕4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248號)的規定 , 歷城區人民政府已作出濟(歷城)征字〔2023〕4號房屋征收決定 , 對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為:該項目包含兩個地塊 , 其中西地塊:東至七里河路 , 西至山大五宿舍和規劃學校 , 南至規劃學校 , 北至區稅務局;東地塊:東至濟南醫療器械宿舍 , 西至七里河路 , 南至良固大廈 , 北至產學研基地 。詳見項目征收用地范圍附圖 , 以上范圍不包括集體土地部分 。
二、征收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濟南市歷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征收實施單位:濟南市歷城區公用事業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項目實施單位:濟南市歷城區城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三、征收補償簽約期限
60天 。具體起止時間以征收部門公告為準 。
四、征收補償
按照《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
五、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 , 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期限完成搬遷 。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 , 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 , 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六、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 , 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
(二)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 , 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 。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 , 將依法申請法院進行強制搬遷 。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 , 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
(四)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本次征收與補償工作中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行為 , 都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
特此公告 。
附件: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doc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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