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 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表圖片

【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 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表圖片】

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 南京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政策一覽表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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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已經施行,關于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措施:
一、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統籌規劃,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政府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加大對殘疾人就業的政策扶持力度 。
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應當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在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單列一定數量適合殘疾人的崗位,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和程序招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百分之一點五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者依法與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
三、 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超過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和其他扶持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負責征收,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配合稅務機關做好征收工作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專項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 。
四、 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
稅務機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用人單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情況 。
殘疾人聯合會、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出情況 。
五、 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應當對殘疾人之家等機構的輔助性就業項目,給予場地、資金等扶持 。
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及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項目,優先安排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輔助性就業機構生產或者經營,并根據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輔助性就業機構的生產特點確定某些產品由其專產 。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優先購買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和輔助性就業機構的產品或者服務 。
六、 鼓勵、支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積極扶持殘疾人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居家就業和網絡就業 。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按照有關規定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 。
鼓勵農村殘疾人從事種養業、手工業和多種經營 。對從事各類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區人民政府、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及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單位應當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購銷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 。
七、 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設立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當為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服務 。
殘疾人聯合會舉辦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殘疾人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為殘疾人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服務和幫助 。鼓勵、支持社會培訓機構舉辦有助于殘疾人就業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
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殘疾人聯合會組織開展殘疾人技能鑒定,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殘疾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 。
九、?用人單位應當為殘疾職工提供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不得在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培訓進修、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歧視殘疾職工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殘疾人聯合會建立殘疾人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和就業、失業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殘疾人就業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侵害殘疾人勞動權益的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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