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使用的產品有哪些 限期使用產品包括哪些


限期使用的產品多見于藥品、食品、飲料、化工產品、生物制品以及部分日用工業產品 。具體的類型要結合具體的部門規定 。
《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
【限期使用的產品有哪些 限期使用產品包括哪些】(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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