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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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屬的范圍根據不同法律領域會有不同的規定 , 
在民事法律領域中 , 近親屬的范圍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在刑事法律領域中 , 近親屬的范圍則要狹窄很多 , 只包括了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 , 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一、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
1、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2、參考法條: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2條規定的近親屬 ,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二、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
1、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
2、參考法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三、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
1、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 , 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
2、參考法襲慧型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近親屬” ,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
其實 , 近親屬不論在刑事法還是在民事法上 , 都有很重要的法定權利 。在刑事法上 , 近親屬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 , 他們享有的權利包括: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要求解除超過法定期限強制措施的權利經被告人同意 , 提出上訴的權利對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提出拍猜申訴的權利獲知判決結果的權利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前申請會見的權利司法工作人員是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時 , 擔任辯護人的權利 。
二是被害人的近親屬 , 他們享有的法定權利是:是否同意為辯護律師提供證據的權利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對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的權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對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或起訴的權利碧改對于刑事自訴案件 ,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 有權向法院起訴 。在民事法上 , 當事人的近親屬享有更加廣泛的權利 , 遺產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這里的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 ,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 ,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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