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這些地方禁止新建項目和遷入人口


茂名這些地方禁止新建項目和遷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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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工作 , 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 , 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 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79號) , 發布通告如下:
一、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是全面系統解決我省粵西地區水資源短缺問題的大型水利工程 。工程自云浮市境內西江段取水 , 輸水全線總長約494.7公里 , 由1條干線、3條分干線組成 , 其中:輸水干線總長約201.9公里(西江取水口~高州水庫~鶴地水庫段) , 輸水分干線總長約292.8公里(包括云浮分干線25.3公里 , 茂名陽江分干線94.4公里 , 湛江分干線173.1公里) 。工程占地涉及以下4個地市、11個縣(市、區)、41個鎮(街道、農場)的部分村莊:
云浮市郁南縣建城鎮、寶珠鎮、千官鎮 , 羅定市附城街道、黎少鎮、泗綸鎮、榃濱鎮、生江鎮、羅平農場;
茂名市電白區霞洞鎮、黃嶺鎮、觀珠鎮、沙瑯鎮、望夫鎮、馬踏鎮、曙光農場 , 茂南區山閣鎮 , 信宜市茶山鎮、大成鎮、貴子鎮、白石鎮、洪冠鎮 , 高州市東岸鎮、大井鎮、荷塘鎮、長坡鎮、謝雞鎮、根子鎮、分界鎮 , 化州市那務鎮、合江鎮、中垌鎮;陽江市陽西縣新圩鎮、塘口鎮;
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鎮 , 麻章區麻章鎮、太平鎮 , 雷州市松竹鎮、龍門鎮、南興鎮、英利鎮 。
二、工程建設占地范圍包括取水口、加壓泵站、高位水池、永久道路、隧洞口(豎井)、管(渠)道、檢修口(檢修井)等主體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的占地范圍 , 詳見附圖 。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 , 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 禁止在本工程占地范圍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 。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再受理工程占地范圍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的申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占地范圍新建、擴建、改建各類建設項目 。
(二)除新生兒隨父母入戶以及夫妻投靠遷入、原屬地戶籍人口回原籍入戶(包括大中專院校畢業、參軍復退、刑滿釋放)等規定允許遷入人員 , 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圍遷入人口 。
(三)不得改變工程占地范圍原土地性質及用途 , 不得新栽種常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 。
違反上述規定的 , 一律不予征地補償和人口登記安置 。
四、本通告發布后 , 工程占地范圍的實物調查工作 , 由項目法人單位按有關規定 , 會同工程占地范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實施 。
五、工程占地范圍的所有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本通告的規定 , 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 干擾實物調查和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 , 依法追究責任 。
【茂名這些地方禁止新建項目和遷入人口】六、本通告施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遷工作完成止 。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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