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中考生物成績管理的規定


茂名中考生物成績管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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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初二生物、地理考試成績的管理規定
(一)茂名市各區、縣級市之間的初中轉學考生需提供原所在區、縣級市2020年參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試的準考證號進行成績查詢,成績等級按轉入的區、縣級市生物、地理的成績等級標準重新確認,無須重考 。
【茂名中考生物成績管理的規定】(二)在茂名市各區、縣級市參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試取得成績后因重病辦理休學手續的考生,無須重考 。
(三)初中三年級期間從廣東省內其他地級市(廣州、深圳除外)轉入的學生,如果能提供當地地級市招生辦出具的2020年生物、地理考試原始成績證明的,無須重考 。
(四)初中三年級期間從廣州、深圳轉入的學生和往屆生必須在此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參加2021年茂名地區初二生物、地理的考試,否則作缺考處理 。
(五)嚴禁2020年度已參加茂名地區初二生物、地理考試的初三級學生再報名參加今年的初二生物、地理考試,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
辦理保留初二生物、地理成績需于3月12日前將資料提交給報名點,由報名點統一交至市教育局招生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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