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條件及辦理方式


江西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條件及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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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條件及辦理方式】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
申請條件:
予以批準的條件
1、依法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
2、只受聘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城鄉規劃編制等單位;
3、近三年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設計及相關業務一年以上;
4、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5、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列的情形 。
不予批準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3、未達到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因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5、因在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中犯有錯誤受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 , 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6、受吊銷注冊建筑師證書的行政處罰 , 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7、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
辦理材料:
除身份信息變更及單方面申請注銷外 , 無需辦理材料 。
辦理方式:
申請人登錄“江西住建云”平臺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系統(地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直接提交申請即可 。
受理模式:
線上提交后 , 主管部門網上受理后進行審查 。
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審核結果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系統告知及“江西住建云”網頁對外公示→審核通過后,生成電子證書并在“江西住建云”網頁對外通告,業務辦結 。申請人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系統自行打印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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