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將取消 東莞居住到期證續簽


東莞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將取消 東莞居住到期證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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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下發通知,鑒于我省已逐步轉為常態化疫情防控 , 決定從2021年2月1日起恢復原有簽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間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 。
1.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簽注的,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
2.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后完成簽注的,未簽注時間視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補辦簽注手續的 , 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
【東莞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將取消 東莞居住到期證續簽】舉例解讀兩種情形
事例一
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注,在2021年1月15日完成簽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計算 。
事例二
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注,在2021年2月20日完成簽注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完成簽注當天(即2021年2月20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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