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失業辦在什么地方 鄭州怎么辦理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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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失業人員移交備案后的15日內,攜帶上述移交資料,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人員)代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對通過審核的失業人員的《失業證》及有關資料,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轉交失業人員 。
辦理失業登記應攜帶的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 , 各貼一張相片);
2、《失業人員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3、失業人員與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張;
4、失業人員檔案;
【鄭州市失業辦在什么地方 鄭州怎么辦理失業登記】5、終止或者解除勞動(招、聘用)關系的文件、合同等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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