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居住證辦理指南 東莞辦理居住證最新流程


東莞居住證辦理指南 東莞辦理居住證最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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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地級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 , 可以依規定申領居住證 。
近一年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
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滿半年的;
在“二標四實”系統登記實有人口信息滿半年且當前登記信息有效的;
在“二標四實”、“莞e申報”系統經責任主體確認申報滿半年且當前登記信息有效的,不受居住滿半年限制,可以登記后直接申領居住證 。
窗口辦理流程:
1.在窗口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東莞居住證辦理指南 東莞辦理居住證最新流程】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 , 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
3.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 。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執 。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
5.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需與居住地址證明材料重復提供)、連續就讀證明等材料 。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 辦理居住登記半年后,或符合免半年條件的可帶齊以上申請材料到居住地鎮街市民服務中心、派出所或警務區辦理,公安機關受理后 , 會在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發放居住證 。居住證首次申辦免費,有效期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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