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提高


2021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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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級市醫療保障局(分局)、財政局,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財政與國資管理局,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財政和國資管理局,市醫保中心:
為保障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持續穩定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2021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從每年每人72.52元調整為每年每人84.24元,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
請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大病保險工作的日常監管,確保資金安全規范使用和參保居民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茂名市醫療保障局 茂名市財政局
【2021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提高】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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