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人才補助政策 汕頭市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對象


汕頭人才補助政策 汕頭市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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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 , 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
〔注:1.就業困難人員按粵人社規〔2019〕8號文規定的對象范圍確定 , 包括具有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 處于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大齡失業人員(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殘疾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失地農民、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精神障礙康復人員、退役士兵(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 , 以及省、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
【汕頭人才補助政策 汕頭市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對象】2.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人員 , 靈活就業前需先到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完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手續 。已實現就業創業人員不得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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