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南沙區總量控制類指標引進人才入戶申報材料


2022年廣州南沙區總量控制類指標引進人才入戶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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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視為無效申請 , 不予受理 。
(一)單位申報材料
1、《南沙區申報使用2022年總量控制類入戶指標單位推薦意見表》(見附件1) 。
2、《南沙區申報使用2022年總量控制類入戶指標人員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將人員按重要程度排序 , 廣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才在備注欄詳細注明 。
3、根據自身條件不同,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重點稅源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3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2)招商類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3)用人單位整體遷入、項目建設等原因的,提供經省、市、區政府同意 , 明確給予引進的文件;
(4)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四上”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50萬元(含)以上完稅證明,新型研發機構及“四上”高新技術企業可提供2021年納入研發經費統計且研發投入300萬元(含)以上相關證明文件或材料,“四上”高新技術企業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佐證材料;
(5)人工智能企業、信息和軟件服務業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培育庫小微工業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和納入“小微工業企業培育庫”的佐證材料;
(6)建筑業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或企業2021年度由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企業的審計報告;
(7)金融服務類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8)航運物流類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和在南沙區從事經營港口、碼頭、航運物流的相關佐證材料;
(9)本年度已納入國家一套表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四上”企業:提供企業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10)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提供營業執照及單位有關等級的佐證材料,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11)民辦教育機構:提供營業執照(營利性教育機構提供)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非營利性教育機構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12)文化旅游體育機構:1.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機構提供營業執照以及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1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2.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南沙特色民間工藝非遺保護單位、傳承基地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和相關認定資質材料 。
(13)農業農村相關企業:市級龍頭企業申報/監測完整材料,市級認定文件等佐證材料 。
(14)廣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15)進駐并落戶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沙園區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2021年度在南沙區的入庫稅額200萬元(含)以上的完稅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
(16)社會組織(不含非營利性教育機構):提供在廣州市南沙區注冊成立時間材料,4A(含)以上等級證書,市級(含)以上的行業榮譽稱號證書,2021年度審計報告等有關材料 。
4、《申請總量控制類入戶指標承諾書》(見附件3) 。
5、《公示情況表》(見附件4)及內部公示現場照片 。
(二)個人申報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個人頁;
2、2020年1月至今的社保繳費歷史明細表;
3、根據不同的申請條件提交以下材料:
(1)以學歷作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畢業證,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截圖或認證材料 。其中學歷認證材料包括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2)以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所核發證書,發證機關官方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證書確認、核驗材料 。
(3)以國家職業資格作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證書確認、核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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