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東莞靈活就業補貼政策


東莞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東莞靈活就業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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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業,并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每月按實際社保繳費額2/3的標準給予補貼 。
補貼條件:
1.勞動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 。
2.已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業 。
3.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
補貼標準:每月按不超過實際社保繳費額2/3的標準給予補貼 。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辦理就業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
應提交材料:
初次申請
1、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
2、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 。
再次申請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
申請程序:
【東莞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東莞靈活就業補貼政策】備齊資料→補貼對象原則上應按季度(或半年)向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ぷ魅藛T受理資料→部門審核→撥付到補貼對象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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