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文章插圖
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程序
一、繳存開戶:“中心”審核單位繳存開戶所需資料后,為單位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
二、提交資料:繳存單位將有關業務資料和所填有關表冊 , 連同轉賬支票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
三、審核資料: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單位提交的有關業務表冊及支票進行審核 。
四、辦理繳存:經審核無誤后 , 簽收轉賬支票 , 為單位打印省直住房公積金專用收據,在業務表冊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收款專用章和經辦人、審核人名章,連同打印的專用收據一起退繳存單位 。
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簡介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 。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按上年度職工的工資總額除以12(月)計算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自每年7月1日起執行 。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按照(冀建金[2016]2號)文件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 。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月繳存額為職工月繳存額和單位月繳存額之和 。職工月繳存額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個人繳存比例;單位月繳存額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存比例 。
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 , 匯激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
住房公積金賬戶計息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國家規定的利率和計息辦法計息 。現行的是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公積金存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
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發放聯名卡、對賬單 , 作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職工可刷卡或撥打電話12329查詢本人賬戶繳存、提取情況和余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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