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保新規定2020年最新 2022天津醫保最新政策


天津醫保新規定2020年最新 2022天津醫保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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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天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支持處方流轉醫保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天津支持處方流轉的有關醫保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
>>>支持處方流轉有關醫保政策如下:
一、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發生的費用,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應當憑醫生處方或住院醫囑 。
二、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開具處方后,實時上傳至醫保信息系統,并由提供處方調劑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藥師或執業藥師按規定進行審查 。
三、處方流動所發生的藥品費用 , 由醫保經辦機構與提供調劑服務的定點零售藥店據實結算,納入接診醫療機構的醫保付費總額管理指標核算范圍,并優先使用接診醫療機構的醫保付費總額管理指標 。
四、參保人員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發生的《藥品目錄》內藥品費用,按規定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目錄》外藥品費用,以及憑非定點醫療機構處方或自行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按規定納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 。
五、醫保經辦機構應按照醫保協議對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用藥行為進行審核、監督和管理,按規定及時結算和支付醫保費用 。處方流動涉及藥品費用拒付的,醫保拒付主體與費用結算主體相一致 。
【天津醫保新規定2020年最新 2022天津醫保最新政策】六、完善協議考核標準,將處方流轉考核結果與履約保證金等醫?;鹬Ц稈煦^ 。
七、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落實醫保用藥管理政策,履行處方上傳、藥品配備、使用、支付、管理方面職責 , 配合醫保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優化市場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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