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珠海香洲企業復工線上申請 廣州海珠區復工要求


2020珠海香洲企業復工線上申請 廣州海珠區復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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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入口:https://qykg.zcloud.ac.cn/m/
二、申請對象:香洲區范圍內的各類企業,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于正式復工前通過網絡提出備案申請,相關部門受理后方可啟動復工程序 。
特別提醒:轄區各類金融機構及金融基礎設施相關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關于做好春節假期后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發〔2020〕30號)要求,于2020年2月3日全面復工,上述機構及其營業網點應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再提交復工報備申請,但應按照報備格式提交復工備案材料 。
【2020珠海香洲企業復工線上申請 廣州海珠區復工要求】三、現場復核:
申請開工的企業做好線上備案申請后,相關部門按要求進行現場復核
1.經現場復核合格的,復核單位予以備案 。
2.對現場復核不合格的,復核單位進行一次性告知并不允許企業復工,直至整改合格后方予以備案 。
3.對于先行備案的復工企業,一旦抽查不合格,復核單位立即責令停工 。
四、復工復產條件:
(1)防控機制到位 。
(2)員工排查到位 。
(3)設施物資到位 。
(4)內部管理到位 。
(5)安全生產到位 。
五、分類推動復工復產
為落實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推進安全有序復工,香洲區實行分類推動復工復產 。
(一)鼓勵盡快復工的企業
對于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在落實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備案后支持其盡快恢復生產 。
(二)其他企業
需在2月9日24時后復工的,按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并履行復工備案手續 。對于人員密集、生產辦公場地狹小的非疫情防控必需、非市民生活必需企業,鼓勵其延遲復工,對于主動延遲復工的,將另行出臺政策予以支持 。
六、企業責任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各企業須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工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復工后加強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和人員防護,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政府檢查 。
(二)違規責任
企業出現下述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停工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不得享受任何政府扶持政策 。
1.不滿足“五個到位”的;
2.未經備案擅自復工的;
3.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
4.因不符合防疫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后果的;
5.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員工信息排查不到位或提供信息不全、不實,虛報、瞞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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