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租屋租住人員個人信息申報方式


珠海出租屋租住人員個人信息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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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出租屋主、租住人員和物業管理單位:
根據省、市關于流動人口、出租屋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決定 , 公安機關提示全市出租屋租住人、出租屋主、物業管理單位必須做到:
【珠海出租屋租住人員個人信息申報方式】一、租住人員必須向公安派出所如實申報個人信息 。申報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戶籍地址、暫住地址、就業(務工)單位名稱 。
申報途徑有以下四種 , 請任選其一:
1.通過出租屋主申報;
2.通過物業管理單位申報;
3.直接向轄區派出所申報;
4.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中服務區“戶政(治安)”板塊自助申報 。
二、出租屋主必須履行主體責任 , 向派出所或居委會報送租住人員信息 , 或通過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報送 。
三、物業管理單位必須全面登記小區內出租屋信息 , 督促出租屋主、租住人員申報信息 , 向公安機關或居委會及時報告可疑情況 。
四、租住人員、出租屋主、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合轄區派出所、鎮街、居委會的人員信息核查、登記和健康監測等工作 , 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
感謝你的理解與配合!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
2020年2月12日
珠海出租屋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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