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進一步加強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通告


2021珠海進一步加強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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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珠海進一步加強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通告】站場港口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關于進一步加強
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通告
根據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有關通知精神,為加強交通運輸站場出省人員管控,減少省內人員流動,嚴防疫情通過交通運輸工具擴散蔓延,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通過珠海轄區內機場、城軌、汽車客運站等站場離珠出省的旅客,須出具“健康碼”綠碼及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中,14天內有廣州、佛山行程經歷的出省旅客,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因未能及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的旅客,可向售票機構申請依相關政策辦理退改簽 。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站場港口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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