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退役軍人優待證申領流程+材料+方式


烏海市退役軍人優待證申領流程+材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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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
申領流程
第一步:優待證申領前,申領人應先完成建檔立卡 。未建檔立卡或已建檔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應前往本人戶籍地或常住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先建檔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請辦理優待證 。
申領人原則上應向戶籍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戶籍地與常住地不在同一地的 , 可向常住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辦理常住地省份優待證 。
第二步:申領人提交申請的戶籍地或常住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發放優待證 。
申領材料
(一)建檔立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軍人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烏海市退役軍人優待證申領流程+材料+方式】(3)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
(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
(二)建檔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個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證件照 。(由提出申請所在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與銀行協商在指定地點拍攝)
2.委托他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書面委托書原件 。
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
3.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被監護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
4.申請常住地優待證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在申請常住地優待證時,除提交申請人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烏海工作1年以上的證明或在烏海連續居住2年以上的證明(如參加常住地社會保險證明、常住地房產證復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常住地居住證復印件、常住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證明等) 。
(三)無身份證明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件或檔案材料能證明其退役軍人身份的,需由本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經其戶籍地所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相關證明,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通過與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 。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明材料的,需由本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 由戶籍地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實后認定身份 。
如申請人暫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無法核實的,應待申請人材料補充完善、身份確定后,再提出申請 。
申領優待證的費用
首次申領優待證免費 。
申領方式
(一)現場申領 。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實,核實通過提交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初審,初審通過提交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審核通過提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備案,后發送備案數據到制證銀行金融核驗 , 金融核驗通過,制證廠家制證并郵寄,后由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發放至本人 。
(二)入戶辦理 。對于年齡較大、無自理能力、長期臥床等不方便到現場申請的有關人員,本人及其家屬可聯系就近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入戶辦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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