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方式

【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方式】

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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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 , 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 。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 。即對嬰幼兒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嬰幼兒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
對于存在重組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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