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積分入戶個人違法犯罪記錄指標


2020成都積分入戶個人違法犯罪記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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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成都積分入戶個人違法犯罪記錄指標】個人違法犯罪記錄指標:
申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因刑事犯罪被處罰的、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減100分;
被強制戒毒的,每次減50分;
被行政執法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每次減20分 。
其他相關信息:
居住證積分實行“隨到隨積”,每年常態化申報、查詢、公布 。
申請人應在區(市)縣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下同)政務服務中心積分辦理窗口進行申報 。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理積分申報材料后 , 按照職責分工將申報材料提交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
市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依據年度居住證積分入戶分值線,確定入戶資格人員,并公示入戶資格人員名單 。入戶資格人員應及時辦理入戶手續,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 。
申請人在居住證積分辦理過程中有異議的,可向市、區(市)縣兩級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請復核或投訴 。對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予糾正 。
申請人不得偽造、編造或者使用偽造、編造、虛假的申請材料,不得做出虛假承諾,一經查實,取消其當次申請積分資格,且兩年內其積分申請不予受理;已辦理入戶的 , 予以注銷 , 退回原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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