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合肥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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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一年以上 。
2、申貸人所購商品房的開發商必須與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農行綠都支行、徽行長江路支行、交行省營業部、中行省營業部等銀行有公積金按揭業務簽約(協議) 。
3 、申貸人在本市常?。?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 ,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
4、首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30%;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60% , 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并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
5、組合貸款中涉及商業貸款的,其首付、貸款次數、利率等相關規定由貸款承辦銀行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
6、申貸人夫妻雙方無未償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
7、申貸人需為房屋買受人且所占產權比例不得少于50%(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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