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失業補助金申領標準

【西寧失業補助金申領標準】

西寧失業補助金申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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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條件及標準
《通知》明確,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新增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標準為青海省失業保險金的80% 。
同時,2020年5月至12月 , 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按照《關于提高2020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規定的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臨時生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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