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對象


沈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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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浮動對象
用人單位屬于沈陽市《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沈人社發〔2015〕80號)一至八類行業的,費率每兩年浮動一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支繳率計算范圍
1.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職工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國家宣布的疫區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4.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沈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對象】5.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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