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長要求


南寧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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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繳存時長:
對我市高層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寧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無需繳存滿一年 。即只要開戶并有繳存記錄 , 繳存時間不需要按現行政策要求連續繳滿12個月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按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
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辦理程序:
借款申請人憑南寧市出具的高層次人才有效證明及其他所需貸款材料在全市承辦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網點辦理 。在青秀區、興寧區、江南區、西鄉塘區、良慶區、邕寧區購房的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前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服務部辦理,在武鳴區、橫縣、馬山縣、上林縣、隆安縣、賓陽縣購房的繳存職工則在對應縣區管理部申請貸款,鐵路分中心的繳存職工根據購房地前往南寧、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選擇辦理 。由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申請人為高層次人才的 , 按相關政策辦理 。
使用的范圍對象:
【南寧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長要求】政策的適用對象為經南寧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 。具體認定標準參照南寧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南辦發〔2019〕10號)的文件內容進行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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