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如何辦理職工大病醫療互助?


大同市如何辦理職工大病醫療互助?

文章插圖
凡本市轄區內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在冊職工,以及簽足一年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實勞動關系的進城務工人員,只要本人自愿,按規定繳納互助金,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 , 均可團體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活動 。大病醫療互助金繳費標準統一為50元/人,互助金一經繳納不再退還 。參加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由單位統一組織,團體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互助 。參加人數應不少于本單位在冊職工人數的80% , 職工人數少于50人的需全部參加 。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為一個互助期 。
【大同市如何辦理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補償金起付標準為: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一次性住院費用(除去需扣除部分)達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補償標準為扣除后費用的10%,在一個互助期內最高補償金額總計不超過2萬元;在一個互助期內按每次住院的費用計算給付 , 單次住院費用不夠起付標準的不予給付;而慢性病門診治療補償金起付標準為5000元,門診治療累計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補償總費用的10% 。在一個互助期內最高補償金總計不超過1萬元;住院和門診醫療費用可分別申請給付,但不能混合申請給付,兩項的給付金額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