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 廈門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指南


抵押人 廈門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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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抵押人)變更指南
▌申請條件
【抵押人 廈門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指南】還貸期間,借款人(抵押人)發生婚姻狀態變化、死亡情形之一時,可申請變更借款人(抵押人) 。
申請借款人(抵押人)變更的,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變更申請事項已征得原借款合同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同意;
2、變更后的借款人(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變更后的借款人原則上應為貸款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有權之一;
4、申請時借款人無拖欠貸款本息 。
說明:借款人(抵押人)變更涉及變更抵押登記的,變更事項應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辦妥抵押變更登記手續后生效 。
▌申請材料
1、借款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說明
3、離婚證;法院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4、公證機關出具的房屋產權確權及債務歸屬的公證書
5、死亡證明和公證機關出具的房屋產權確權及債務歸屬,且該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證書
▌辦理地址: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委托銀行業務網點【點擊查詢網點】
▌申請流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原貸款銀行業務網點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1、2、3項的,由貸款銀行受理并審核辦理;
 ?。?)符合申請條件4、5項的,貸款銀行受理并審核同意后,提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貸款銀行應與原借款合同當事人簽署借款人(抵押人)變更書面補充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 。
▌辦理時限:受理后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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