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申報暫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在鄭州申報暫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文章插圖
申報暫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房東身份證、申報人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房屋備案證明、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
3、居住在親屬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房東身份證、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申報人身份證、能證明與房東親屬關系的證件 。如果無法提供親屬關系證件,請到所屬轄區警務室填寫承諾書申報辦理 。
4、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流動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
【在鄭州申報暫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就讀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