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人才公寓分配對象


廣州白云區人才公寓分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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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白云區人才公寓分配對象】分配對象:
申請租賃區本級人才公寓的人才,應屬于下列人才類別之一:
(一)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人才(產業領軍人才、云聚英才卡持有人才) , 具體標準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 。
(二)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具體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 。
(三)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評選的本行業領域優秀人才,具體標準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
(四)重點企業的中高層次人才,重點企業范圍由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信局、區投資促進局等管理部門制定企業名錄 , 具體標準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
(五)區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具體認定標準以區政府批準文件為準 。
(六)對需要通過“一事一議”方式議定落實的,由用人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報送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議定 , 議定結果在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5天 。
每年經白云區認定或審核確認的人才名單,由區人才辦報區住房建設交通局、人才公寓經營管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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