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新生兒出生后怎樣參加居民醫療保險?


青島市新生兒出生后怎樣參加居民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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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生后怎樣參加居民醫療保險
時限:新生嬰兒出生6個月之內
辦理材料:嬰幼兒參保的,須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薄原件,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原件
辦理地點:就近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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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兒童住院和門診慢特病起付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設立起付標準 。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500元、800元,社區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按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執行 。其中 , 青島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市市立醫院、青島市中心醫院、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山東大學齊魯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971醫院等6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 。
少年兒童參保人住院治療 , 在一個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50%執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統一按照100元執行 。
少年兒童患癲癇、支氣管哮喘、白血病等疾病可申辦醫保門診慢特病待遇 。少年兒童參保人門診慢特病治療 , 在一個年度內負擔一個起付標準 。其中,精神病患者取消門診慢特病起付標準 。
【青島市新生兒出生后怎樣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惡性腫瘤、白血病、精神病、結核病的門診慢特病患者,一個年度內住院和門診慢特病只負擔一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按先統籌支付的定點醫藥機構起付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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