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重新認定麻煩嗎


怎樣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重新認定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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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交通事故時 , 許多人對于認定不服 , 卻不知該如何處理 , 現在我就說一下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流程 , 當事人對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 , 可以在收到認定書3日內 ,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 請求重新認定 。首先要擬寫復核申請書 , 復核申請書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上一級公安機關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應該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在復核審查期間 , 當事人不要啟動訴訟程序 , 否則公安機關就會終止復核 。公安機關受理復核申請的 , 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上一級公安機關從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 , 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 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 , 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 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 , 在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 , 但是事故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認為有必要時 , 可以讓各方當事人到場 , 聽取其意見 。復核以一次為限 。【怎樣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重新認定麻煩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條至第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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