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離婚登記辦理材料2021


西寧離婚登記辦理材料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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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寧離婚登記辦理材料
設定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 2003.8.8)第2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
第10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
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
1.有效的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 。
因故無法提供居民戶口簿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門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因故無法出具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辦理的臨時身份證 。
2.當事人各提交 2張2寸近期單人半身免冠同版彩色證件照片;
3.雙方結婚證 。
辦理地點: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時間:工作日
法定時限:當天
承諾時限:當天
承辦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服務電話:0971-4388520
【西寧離婚登記辦理材料2021】監督投訴電話:0971-610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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