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企業復工指南( 二 )


當前,一些缺工企業與尚未復工的企業之間實行“共享用工”,進行用工余缺調劑 , 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 ?!肮蚕碛霉ぁ辈桓淖冊萌藛挝缓蛣趧诱咧g的勞動關系 , 原用人單位應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等權益,并督促借調企業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工作任務,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合作企業之間可通過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原用人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借出員工 。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進行違法勞務派遣,或誘導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 。
對因依法被隔離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如何支付其工資報酬?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 。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
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該如何發放?
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可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
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 , 可否延期支付職工工資?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可以延期支付職工工資 。
企業員工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傷?
《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中明確在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 , 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是在抗擊疫情期間 , 對于新型冠狀病毒職業暴露風險高的從事預防和救治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特殊政策,體現了黨和國家對醫護和相關工作人員的關愛 。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具體包括哪些?
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有個緩沖期 。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 , 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征 。同時,6月底前 , 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 。
企業職工是否可以延期辦理退休申報?
可以 。對于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后,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
企業是否可以逾期辦理社保業務,是否影響個人權益?
可以 。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 , 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 。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
疫情期間,社會保險相關業務怎么辦?
推行“不見面”服務,指導各地將網上辦事作為占主導地位的經辦服務模式,普及“掌上社?!狈?nbsp;, 方便群眾足不出戶辦理業務 。對參保登記、申報繳納、關系轉移接續等重點業務,開通社保微信等公眾服務 , 實現網上申報繳費、移動支付 。加快實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網上申請全覆蓋,取消郵寄紙質憑證,做到網上辦理、順暢銜接 。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主要內容是什么?
對參保繳費1年以上、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但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是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或者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返還 。
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有什么新規定?
擴大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受益面 , 疫情防控期間,對中小微企業降低了政策門檻,放寬了申領條件 , 規定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即5.5%;30人以下的企業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可以申請穩崗返還 。同時 , 允許湖北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地區,可根據實際將所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裁員率標準確定為上年度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精準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支持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企業;同時 , 允許湖北等重點地區在確保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 , 根據基金結余情況,參照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標準,對由于保障供應而造成損失的企業給予傾斜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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