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參保單位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時間+方式+要求


2022呼和浩特參保單位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時間+方式+要求

文章插圖
關于開展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經辦規程》、《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工傷保險基數核定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1〕145號)、《關于做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預核預繳和養老保險待遇預發工作的通知》(內社險發〔2020〕64號)以及相關文件規定 , 我市將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 。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單位參保職工工資申報
(一)申報主體和險種
1.申報主體: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 。參保單位應申報人數為2021年12月在職職工人數 。
2.申報涉及險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
(二)申報時間
1.2022年1月有參保職工增減變動的參保單位,須在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單位參保職工工資申報 。
2.2022年1月無參保職工增減變動的參保單位,須在2022年2月26日前完成單位參保職工工資申報 。
(三)繳費工資的確定
1.繳費工資申報標準:參保單位應以202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依據 , 申報繳費工資 。
2.繳費工資組成:按照《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等規定標準執行 。
(四)申報方式及工作要求
1.申報方式:參保單位應通過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單位網廳的“單位參保人員工資申報”模塊進行自主申報(具體申報流程、要件及注意事項可在申報頁面的申報模塊中下載查看) 。
2.工作要求:
(1)參保單位應據實填報《2022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表》及《2022年度社會保險申報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 , 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拍照或掃描上傳 。
(2)參保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參保職工工資申報 。如未按規定完成申報,導致參保單位無法及時生成繳費通知單,造成職工待遇無法享受等問題 , 由參保單位自行承擔 。
(3)參保單位應當按月將職工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單位為其繳納金額及職工本人應繳納金額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 。
(4)參保單位應當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公共場所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人數、單位應繳納金額、職工個人應繳納總金額等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
二、單位參保職工增減申報
參保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通過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人社網上辦事大廳” 單位網廳的“單位職工新增申報(三項協同)”模塊和“單位職工減少申報(三項協同)”模塊完成單位職工增減變動申報(具體申報流程、要件及注意事項可在申報頁面的申報模塊中下載查看) 。
參保單位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參保職工增減變更申報 。如未按時申報 , 將造成參保職工多繳或漏繳社保費等情況,由此引起的職工待遇無法正常享受等問題,由參保單位自行承擔 。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呼和浩特參保單位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時間+方式+要求】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單位參保人員工資申報網辦視頻操作流程
附件2.單位參保人員工資申報操作流程
附件3.《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
附件4.《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