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洲區青年人才安居補貼申報指南


武漢新洲區青年人才安居補貼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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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區問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補貼申報指南
一、政策支持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的,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 , 分3年發放;
2.有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的,給予6萬元購房補貼,分2年等額發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的,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一次性發放到位 。
二、申報條件
1.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2.擁有新洲區戶籍并在新洲區繳納社保;
3.用人單位須在新洲區依法注冊、稅務登記;
4.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購房前本人在新洲區無自有商品房 。
三、申報時間
自本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報,每年集中撥付2次 。
四、申報材料
1.《新洲區問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補貼申報表》《新洲區問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補貼匯總表》;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提供的戶籍證明、婚姻證明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復印件、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協議)、用人單位或創辦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武漢新洲區青年人才安居補貼申報指南】5.租賃合同、租金發票,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復印件等 。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 。
五、工作程序
1.自主申報 。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匯總表,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初審同意后蓋章確認,統一報送至區住建局;
2.復查審批 。區住建局會同區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報區委組織部(區招才局)匯總;
3.集中公示 。建議人選名單通過本地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問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補貼對象;
4.資金撥付 。每年核對補貼人選賬戶、是否在職等基本信息 , 兌現補貼資金 。
六、有關事項
1.申報人須準確提供申報資料 , 并積極配合各級部門完成相關資料的審核工作 。對提供資料不完整、超出申報時間或不在規定期限提供相關資料的不予補貼 。
2.對申報材料不真實的單位及個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項目申報;對已審核通過但發放補貼時已經離開新洲區的,停止補貼發放 。
3.購買商品房但未達到約定交付時間的,視作無房情形 。
4.問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補貼與生活補貼不可同時享受 。
聯系電話:027-8935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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