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標準+流程+材料+時間 2021青島市李滄區高齡補貼申請指南


條件+標準+流程+材料+時間 2021青島市李滄區高齡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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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放范圍(申請條件)
1、具有李滄區戶籍
2、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即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期間去世的老年人,憑相關證明(火化證或死亡注銷證明)按規定享受高齡補貼 。)
二、發放標準
1、年滿70-79周歲的(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150元 。
2、年滿80 -89周歲的(1932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200元 。
3、年滿90 -99周歲的(1922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年度內去世的,按在世月份計發;區外戶籍遷入區內的,從遷入次月計發) 。
4、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192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400元(百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齡補貼按原申報發放程序進行,本次無需申報) 。
三、申報時限
個人申報登記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
四、申報流程(附所需材料及地點)
1、2020年度已享受過李滄區高齡補貼的70-99歲老年人 , 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進行2021年度高齡補貼資格確認 。
2、凡具備享受高齡補貼資格的新增70-99歲老年人(2020年度及以前未享受李滄區高齡補貼的),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索引頁、戶主頁、個人頁),向老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青島市老年人口信息登記表》,個人申報登記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
注: 無身份證和戶口簿的,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
五、發放程序(附所需材料及領取地點)
1、70-8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按年發放 。根據審核情況,2021年8月底前區民政局統一將資金撥付各街道辦事處,自2021年9月份開始由街道和社區將高齡補貼逐步發放到老人手中 , 原則上10月14日“老年節”前發放到位 。
2、90-9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年度內按月分兩次發放 。2021年9月發放1-10月高齡補貼,由享受高齡補貼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戶口簿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到申報社區領取高齡補貼,代理人領取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12月發放11-12月高齡補貼 , 由享受高齡補貼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戶口簿原件到申報社區領取高齡補貼,代理人領取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90-99歲老年人在申報后去世的,憑相關證明(火化證或死亡注銷證明)按在世月份計發高齡補貼 。
3、百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按原發放辦法執行 。
4、90-99歲老年人去世或戶口遷出李滄區的,高齡補貼從遷出(或注銷)次月停發;區外戶籍遷入區內的,從遷入次月計發 。
5、享受高齡補貼待遇的老年人以戶籍為基?。敵惺艫鼗芾?。
六、發放時間
1、70-8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按年發放 。原則上10月14日“老年節”前發放到位 。
【條件+標準+流程+材料+時間 2021青島市李滄區高齡補貼申請指南】2、90-9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年度內按月分兩次發放 。2021年9月發放1-10月高齡補貼;2021年12月發放11-12月高齡補貼;90-99歲老年人在申報后去世的,憑相關證明(火化證或死亡注銷證明)按在世月份計發高齡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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